2011年辽宁选调生考试招考条件及名额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党员 (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
二是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六是身体健康。
选调生推荐人选为辽宁生源。根据《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2011年全省选调生名额为410名,其中,从省内院校选调174名,从省外全国重点院校选调186名,从2009年选聘到村任职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及参加“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中按相应比例选调50名。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人选确定后,安排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250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16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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