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按要求填制《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招聘岗位、人数
管理岗位1名。(二)应聘基本条件:1、辽宁省内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旅游管理专业或人文地理学专业,有两年以上旅游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经历。
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参见附后《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考核等工作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二)报名时间、地点
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报名,按要求填制《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2011年1月20日,省旅游局通过辽宁省旅游信息网(www.lntour.gov.cn)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对应聘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
(四)考核
省旅游局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遴选确定考核人选。重点是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
由省旅游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政策1、在招聘考核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2、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政策执行。
3、本公告由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附件:
1、计划信息表.doc
2、辽宁省旅游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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