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筹)所辖营业网点业务人员若干名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发展意识;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符合本行近亲属回避的相关规定。(二)2012年及2013年毕业生及有银行柜员工作经验人士。(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以金融、经济、管理、计算机、法律等专业为主;具有国家级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和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应聘人员,条件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所学专业要求。(四)本科学历原则上要求在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银行柜员从业经历的原则上要求在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六)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亲和力,普通话标准,气质形象佳。岗位要求(一)从事营业网点柜面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柜面金融服务。熟练掌握柜面各项核算系统的操作。(二)风险意识强,工作细致,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并做到核算合规准确。(三)有一定的营销能力,如实客观介绍和推荐金融产品。(四)以客为先,热情周到服务,无客户有效投诉。(五)能吃苦,适应银行作息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求。用工形式劳动合同制。录用人员与本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限定从入职起八年内必须在长春分行所属二级支行范围内工作)工作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聘程序按照“应聘报名→初选→笔试→面试→背景核查→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择优录用。报名办法应聘人员需填写《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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