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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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2013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招聘计划

本次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拟公开招聘矫形师2名,招聘岗位级别为专业技术初级,招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假肢矫形器制造专业,2013年毕业生;

4.身体健康;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7日至199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吉林省民政厅受理。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假肢楼6楼,假肢矫形康复系主任办公室(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联系人:李艳梅;联系电话:13578662816。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民政厅、吉林省假肢康复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招聘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实际操作和结构化面谈分别占55%和45%。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www.sdsgwy.com吉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jl.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9152087(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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