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0日至1977年7月1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均以7月10日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中,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教师和医疗卫生岗位(招聘计划中备注栏内带有“▲”标识)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其他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其中, 2013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无效。
3.外地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人需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原件。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将在考务网站上发布,请考生牢记报名登记表左上角的“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姓名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序号为七位数字,前四位为岗位代码,后三位为报名顺序。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待定,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每天早8:00至16:00之间,随时关注考务网站发布的补充公告。
(四)资格审查与交费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费并录入信息。
(五)其他事项 学历条件为研究生(招聘计划中备注栏内带有“”标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置开考比例,即: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必须超过3:1,否则按照3:1的比例逐减岗位数量、直至取消。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比例,将在报名结束后公示于考务网站。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笔试和面试,个别岗位设置专业加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或专业知识。其中:通用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专业知识分为教育、临床医学(简称临床)、中医学(简称中医)、医学检验(简称检验)、医学影像(简称影像)和护理。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形式为实际操作,具体加试岗位和专业详见附件1。
(三)面试
1.面试的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方式,其中:党校教师岗位为专业命题试讲和答辩,其他教师岗位为说课和答辩。笔试内容非教育的岗位,面试内容不限定范围。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总成绩核算
1.设置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专业加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未设专业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3.专业加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上述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资格确认
1.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具备体检资格。
3.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4.总成绩相同、不能依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增加专业测试考试,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务网站: www.sdsgwy.com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ths.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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