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市2012年招考招聘28名选调生
选调对象
省内外全日制国民教育院校2011年和2012年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民办院校及独立二级学院不列入招录范围。
选调资格条件
除具备《2012年白城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组织观念强,作风朴实,有吃苦和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6日以后出生),且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位。
4、在校期间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校、院系学生会干部)或优秀毕业生(上述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5、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与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申报职位、高校组织推荐。委托各高校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宣传选调生工作,并负责组织推荐。学生个人提出申请,高校对报名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2012年白城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2、资格复审、网络报名。白城市委组织部于8月7日前对各高校推荐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向考生反馈复审结果。经复审合格者于8月7日—14日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按照第一志愿填报的职位报名,在《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3、考试。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与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试一并进行。笔试时间为9月15日,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2012年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4、体检、考核和录用
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和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录取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的第二、第三志愿进行调剂。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指定医院,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新录用的选调生为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选调生要与所报考单位签订协议,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满三年后再进行公务员登记,违反此规定的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相关要求
1、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各类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生和各高校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白城市委组织部将及时将选调工作的有关信息在白城党建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436-3235855 322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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