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的照片进行报名,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网上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报名过程中,经考生申请,可更改二类报名信息:
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字、形似字,在报名时考生应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改。
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改。
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考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此表可到www.jlgwy.net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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