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务员考试2011年筛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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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2011年筛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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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2011年筛选原则。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不能进入面试。

法、检等系统捆绑计划实行先报职类,后报职位的方式,笔试前报职类,面试前报职位,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职位参加面试。

面试后,将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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