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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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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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条件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日—10月1日

1、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写作实践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作风扎实。

4、具备一定的工作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善于新闻、典型、经验总结和领导讲话等多种文体的写作。

6、同等条件下,热爱熟悉垦区,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作品者优先。

一、单位简介

建三江分局位于富锦、同江、抚远、饶河两市两县交界处的三江平原腹地,辖区总面积1.24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64万亩,现有人口20万人,各类从业人员82577人。分局下辖15个大中型国有农场,有各类家庭农场48895户。2009年,分局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1.3亿元,粮豆总产106亿斤,占垦区粮食总产的1/3,全省粮食总产1/8,人均纯收入15000元,经济发展速度16%。交通通信等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现有公路里程3300公里,电话总装机容量58600部,居民电话普及率达95%,户均电脑入户率35%以上。居民储蓄达到18.2亿元,人均储蓄9100元。局直地区被评为“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

二、招聘岗位5个

分局党委组织部、分局党委宣传部、分局纪检委、分局办公室、分局文化局各招聘一名文秘、宣传工作人员。

三、相关待遇

1、招考人员一经录用,原岗位是正科级以下的,在原职级的基础上提升一个职级(最高提到正科级);原岗位是正科级的,给予两万元住房补助,工作五年后补助全部归个人。

2、所录用人员工资参照国家事业单位规定工资标准发放,按照事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所录用人员为外地人员单身时,免费提供住宿,并另外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助。

4、所录用人员配偶需要组织解决工作的,分局给予统一安排和统一落户

5、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标准发放。

四、应聘人员条件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日—10月1日

1、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写作实践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限制。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作风扎实。

4、具备一定的工作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善于新闻、典型、经验总结和领导讲话等多种文体的写作。

6、同等条件下,热爱熟悉垦区,有一定数量的相关作品者优先。

五、招聘办法

1、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比例,对报名人员文字实践工作经验确实特别丰富而不足3:1招聘比例的,由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分局主要领导后予以核准。

2、凡应聘建三江分局宣传、文秘岗位的人员,均要通过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实地考核,参加笔试和面试,要达到合格标准,并且体检合格的,才能进行实地考核。

3、招聘结果公示。对拟录取人员要在建三江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录取人员,由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录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应调转手续。

六、报名方法

应聘者请将个人详细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或发送电子邮件。

应聘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应聘岗位、联系方式等。并填写《诚信承诺报名登记表

(二)学位、学历、职称、行业资质等证书复印件(现场审核报名条件时需提交原件)。

(三)能反映其文字学术水平的相关成果、获奖作品等原件。

报名地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156300

联系人:张瑞强

联系电话:0454-5791808,13836600001

E-mail:jsj57918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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