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站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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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站招聘方案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黑龙江省关于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站招聘高校毕业生的方案

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8月12日9:00-8月19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考生填写报名资料成功,系统自动产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允许考生取消当前职位报名改报其他职位,超过报名时间,不再允许改报。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其他技术问题或重要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精神,按照省领导“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功能,加强基础服务机构工作力量”的指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招聘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全省街道和部分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街道和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是在街道和社区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工作的服务部门,设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自愿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部门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工作岗位所在地的市(地)、县(市)户口。

四、招聘范围

招考对象是2007年至2010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0年8月12日9:00-8月19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考生填写报名资料成功,系统自动产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允许考生取消当前职位报名改报其他职位,超过报名时间,不再允许改报。

考区应根据报考职位所在市(地)名称进行相应选择。本次考试共设15个考区,分别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黑河、大兴安岭、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如选择甘南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位,考区应选择“齐齐哈尔”;选择农垦总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位,考区应选择“农垦总局”。请考生务必正确选择考区,错选考区将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期间,不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查询审核结果均为“未审核”。在未审核状态下,考生可以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中“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不需盖章)。打印出报名表即为网上报名结束。

2、现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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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年8月20日9:00-8月22日16:00。

考生携带身份证、户口、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报考职位所在地(即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网上审核通过处理(考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0年8月25日9:00-8月26日16:00。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网上所有涉及缴费的内容均不适合于本次考试,考生不必进行相关操作。

4、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可同时兼报多个职位。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4)有关报考条件、职位要求等政策问题,请咨询政策电话:0451-87130562;有关网上报名流程、注意事项等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电话:0451-82672690,82672269。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2010年8月31日9:00-10:30,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见网站通知。

其他技术问题或重要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三)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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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各市(地)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

(四)公示

对于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监督电话:

0451-8713056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51-87130315(省纪检委驻省人保厅监察室)

(五)实行聘用制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县(市)、区就业局报到,参加上岗培训后与县(市)、区就业局签订期限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

(六)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为每人每月100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六、招聘纪律

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附件:

全省街道、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招聘工作人员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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