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职位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考指南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9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笔试: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2010年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0人。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日起在原哈尔滨市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rbrsj.gov.cn)、原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blss.gov.cn)、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rbin.gov.cn)、东北网(http://www.dbw.cn)、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发布《2010年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职位可放宽到中专),报考年龄为:管理类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类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人员,报考专业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三、报名方法
报考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笔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部门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计划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站是: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站:http://www.hrbsyzp.com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可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职位报名(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报考指南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8: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2010年4月21日9:00至4月27日18:00,通过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银行缴费,系统提示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结束。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在2010年5月10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凭用户名和密码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5.笔试政策加分人员。
(1)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含哈市生源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
(2)对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笔试成绩加5分。
报名结束后,由市考录主管部门在笔试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6.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公布)经考录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返还考试费用事宜。
7.政策咨询电话:18745722010、18745722011
技术咨询电话:13149506336、158460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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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29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管理类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二)面试管理类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主要采取情景模拟的方式,通过实际操作,进行专业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的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相关材料(2010年应届在校生需持学校主管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进行现场核对。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达不到标准的,招聘部门报请考录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疑义者,由市考录主管部门发给《考试合格通知书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录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严重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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