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2009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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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2009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办理通知

一、办理时间

1、毕业申请:6月15一20日

2、毕业初审:6月16一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二、办理毕业初审地点

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三、办理步骤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修改考生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通过系统中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的“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确认考生的基本信息,认真正确输入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职业、考前学历、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3、使用毕业管理中的“毕业预测申请”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进行毕业预测,出现“考生课程满足专业毕业要求”的提示信息,选择初审市(县)后提交毕业申请(惠州市(县)代码:惠城区 1302、惠阳区 1303、博罗县 1322、惠东县1323 )。

4、考生可使用毕业管理中的“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后查询考生毕业,并使用激光打印机用A4规格的复印纸打印单页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所选初审市(县)自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前须按要求去掉《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和页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背面的“本人简历”(《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不能手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所选初审市(县)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三、办理毕业初审所需材料

1、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及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由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无需办理《学历鉴定证明》。

2、办理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

3、以上所需要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A4规格复印件。

四、办理毕业审核采用银行统一收费(38元/证)

(1)由惠州市自考办向初审通过的考生开具缴款通知书,考生凭缴款通知书到惠州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

(2)有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务大厅通过刷卡缴费。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为

2009年10月,具体信息请留意惠州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hzkszx.com)的通知(毕业证书需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以上办证程序仅限于在惠城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如需在县(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的考生,请与所属县(区)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惠阳区自考办一3826192、 博罗县自考办一6623534、 惠东县自考办一88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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