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
7.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专业优先;
8.已经取得助理社工师资格、助理心理咨询师资格及以上等级证书的人员,或获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优先。
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
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二)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方式为提交电子版的《2014年上海市嘉园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招聘报名表
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包括综合类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暂定于2015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分数线,面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请携带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文凭、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件、获奖证书和能够说明岗位经历、成果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与网上报名表上的照片同版)进行考前现场确认。
录用方式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名单,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等进行考核。根据需要组织体检。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方可录用。
凡符合条件录用的人员依照国家相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沪综治办〔2009〕12号和沪综治办〔2014〕22号文件中相关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1-5999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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