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长宁区招聘教师
招聘人员概况
(一)招聘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
3、社会人员。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职校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师资的学历暂要求应届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且本科在读以上);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相应岗位的工作要求;
5、社会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资格证;
6、应聘不同岗位的,需符合相应岗位的具体录用条件。
(三)预计招聘岗位350左右,包括: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各学科教师;
3、教育学院、社区学院各学科教师;
4、校外教育等其他教育单位各学科教师。
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长宁教育网(www.chneic.sh.cnhttp://www.sdsgwy.com/)长宁教育招聘专栏"注册用户,填写有关材料,按要求投报岗位。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下一应聘程序。
3、试教: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试教。通过试教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意见反馈至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和专家面试。
4、统一笔试和专家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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