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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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1、投诉统计分析员(1人):负责开展对消费者投诉、咨询情况及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关投诉受理、处理工作,配合提出指导性意见与建议。招聘对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经济及相关专业;(2)具有良好的理解、分析和判断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3)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公共事务研究员(1人):负责协调与新闻媒介及基层消保委的日常沟通联络工作,组织新闻报道和新闻通气会的实施及与新闻媒介联合开设新闻信息栏目和专题节目的策划等工作。招聘对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或经济专业;(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3)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3、消费政策研究员(1人):负责分析消费新动向,协助开展消费调查,为消费调查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提供专业性技术保障,并协助就消费指导和社会监督工作的社会效益提出评估意见。招聘对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或经济专业;(2)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3)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4、法律理论研究员(1人):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完善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行约行规等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做好支持受损害消费者依法起诉、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以及配合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统计工作。招聘对象及要求:(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2)熟悉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意识;(3)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出生),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招聘办法: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www.sdsgwy.com和上海市工商局网站www.sgs.gov.cn,www.sdsgwy.com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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