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人员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1、医生(3人)住院医师(3人)任职条件:本市城镇户籍或持人才居住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2、护士(4人)任职条件: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护理工作经验,具有资格证书者优先。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户口或户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http://www.sdsgwy.com/。联系人:胡亦菲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邮编: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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