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仲裁委员会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职位说明见附后。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至35周岁;
3、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具有上海话听说能力,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等软件;
4、身体健康;
5、有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及学历要求。
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一律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应聘者需登陆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www.accsh.orghttp://www.sdsgwy.com/填写并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三十日内有效。
2、资格审查
上海仲裁委员会委托上海职业经理人事务所对所有网上报名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由本人携带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和2张一寸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综合测试、面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和要求确定;综合测试是以计算机问答的方式进行选择测试;面试分无领导小组讨论与个人面谈方式进行,以1∶5的比例进行个人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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