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引进招聘人才的专业方向及人数
1、理论经济学2名
2、财务管理2名
3、人力资源管理1名
4、企业战略管理1名
5、组织行为学2名
6、法学1名
6、学报编辑1名
引进招聘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1、领军人才的主要条件与待遇:
需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二等以上的科研成果奖(第一作者成果)
(4)引进到教学岗位的必须是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能担当高端培训任务的品牌教授;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
主要待遇:
给予每位引进对象安家费100万元(不含科研启动费);自引进后的五年内每月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2、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与待遇:
需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近五年内主持过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
(4)引进到教学岗位的必须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担当高层次培训任务的品牌教授;
(5)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职称。
主要待遇:
给予每位引进对象安家费80万元(不含科研启动费);自引进后的五年内,每月给予8000元的的购房补贴。
3、骨干人才的主要条件与待遇:
需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并有教学潜质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主要待遇:
对于家住外省市和本市远郊区、在本市市区或近郊区暂无住房的新进骨干人才,单位提供集体宿舍,房租标准按院(校)《教师公寓管理条例(修订)
4、学报编辑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或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及教强文字能力的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应届博士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学历学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对于家住外省市和本市远郊区、在本市市区或近郊区暂无住房的新进骨干人才,单位提供集体宿舍,房租标准按院(校)《教师公寓管理条例(修订)
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61号人事处王老师、江老师邮编:200237
电话:6477661964775629Email:semczp@se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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