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业单位2011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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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事业单位2011年第二次招聘公告

上海市2011年度第二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应届毕业生和上海生源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用人单位规定的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个别岗位的年龄、学历、户籍等要求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放宽。

7、具体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9日10:00 至4月25日18:00。

2、报名、缴费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 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11年5月11日10:00至5月13日18:00,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5、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于考后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1年度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公共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1年5月15日(周日)下午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1年6月13日起公布,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查询。

5、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或各用人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资格、面试问题解答):《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报名、笔试问题解答):64049005

网上支付咨询(网上支付问题解答):95516-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网上技术问题解答):32504293、32504291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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