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机关招聘500名文职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公务员局、市公安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上海生源2009届毕业生;(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船艇驾驶、船艇轮机岗位报考学历放宽至初中;(六)197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医务岗位年龄放宽至196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船艇驾驶、轮机岗位年龄放宽至1959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其中,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23日中午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2、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岗位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09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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