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2014年我区公开招聘教师28名2.招聘对象(1)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学科及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具有高港区户籍或为高港区生源(指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包括:夫妻分居(配偶为高港区户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父母为高港区户籍或在高港区拥有固定房产并长期居住)。(2)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3)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户籍不限。(4)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29日后出生),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3.报考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3)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学历;(4)具有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招聘程序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泰州市高港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开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事项如下:(一)公布简章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电视节目中心高港城市频道、高港政府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教育人才网和高港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二)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3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报考人员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缴纳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凭低保证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4.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高港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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