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当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从事党校教学科研等工作,专业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课题研究经历和成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每篇文章字数不少于3000字。
招聘专业及人数
法律类招1人,具体专业为: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法学,民事诉讼法。
经济类招1人,具体专业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农业经济管理。
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
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报名。请应聘者如实填写《中共海门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 :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岗位数和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与考试。
考试前,由资格审核小组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授课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结构化面试50%+现场授课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海门党建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上通知。
3.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政策咨询电话:0513-82222611,8226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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