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及人数幼儿教师,2名。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教工作。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具有普通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一)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英语八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4年4月16日~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淮安市市级机关幼儿园(淮海北路113号)报名。咨询电话:0517-83605933,0517—86281057由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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