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有关课程名称及代码的通知》(考委办函〔2007〕57号,附件一)转发给你们。根据该通知要求,从2008年1月开始,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100805)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该专业调整后的考试计划见附件二,已取得调整前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课程,调整前课程与调整后课程顶替表见附件三。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让有关考生及时了解以上信息。
附件:
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更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有关课程名称及代码的通知》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简表
三、课程调整顶替表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专业 调整 通知
附件二:
自学考试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简表
毕业要求:不少于15门课程,且不低于76学分。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6学分,加考课1门4学分。
说明:
1.类型序号带“*”的课程均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大纲、教材,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2.本专业仅接受医药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
3.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但须加考231.
附件三:
课 程 调 整 顶 替 表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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