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985”高校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男生不少于推荐人数的50%。同等条件下回原籍任职的优先,本地紧缺专业优先。驻村实习工作根据本人报名情况和高校推荐意见,大丰市将安排“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大丰市驻村实习,集中驻村实习时间为一周,实习期间食宿免费。驻村实习工作结束后,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大丰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对考察合格的,经市委研究、江苏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大丰市大学生村官待遇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2、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4、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7、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8、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阳光育才”再担保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9、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规定条件的,按有关文件给予补助。10、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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