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金沙镇城建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人数:18名(其中男性17名,女性1名)
(三)职位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城建监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2. 通州区户籍,在金沙镇有固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至1988年9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的青年。
3.复员(退伍)军人及有城管工作经历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0日后出生)。
4. 因岗位特殊需要,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招考程序和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
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统一考试。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成绩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条件。根据城建监察协管员的任用条件,招录城建监察协管员向金沙镇回乡复退军人倾斜。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有效证明,报镇招录城建监察协管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笔试成绩一次性加5分的照顾。
3、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即男性前51名,女性前3名),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成绩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金沙镇便民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所(大庆路10号)(www.sdsgwy.com)。联系人:蒋立新、段志顺;联系电话:81691581, 13962866428。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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