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8月选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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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8月选调工作人员

选调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选调条件和对象1、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8月15日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01职位选调对象为公务员,02-05职位选调对象为参照管理工作人员,06-09职位选调对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述对象为新录用人员的,需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期或者处分期满未超出该处分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镇江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不参与选调。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考职位查询具体选调计划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选调计划职位表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时所用身份证的号码必须与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使用身份证的号码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4、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13年9月4日9∶00~16∶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笔试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曾获得的荣誉证书或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原件可一并提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不按期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国土业务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范围。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面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http://www.sdsgwy.com/。政策咨询电话:镇江市国土资源局0511—85246827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0511—89882679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京口分局0511—89985008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润州分局0511—85985117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新区分局0511—83373531报名电话:0511—85246827传真:0511—85246822邮编:212001江苏省镇江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8月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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