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13年招聘公办学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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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13年招聘公办学校教师

招聘对象面向社会招聘,含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2、专业对口,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具体见《岗位简介表

2、报名、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2)报名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资格。(3)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4)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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