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南宁自考论文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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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南宁自考论文答辩程序

一、申请条件

凡取得自考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二、申请办法

1)论文答辩的申请手续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登记成功后,须持以下材料到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12位数字准考证

2、两张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相片(黑白或彩色)

3)办理登记手续须申报本人的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由考生自己拟定。注意:公安管理专业的论文题目由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函授部公布。

三、论文写作及答辩

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后,申请人即进入论文写作及答辩阶段。论文答辩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主考院校负责组织安排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也可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

四、毕业论文成绩的查询办法

申请人在参加论文答辩半个月后可向主考院校查询答辩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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