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时间:2014年5月26日—5月30日 ,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07723813958。
2、考生请持以下材料申请毕业:
①准考证、免考合格证(如果有)及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成绩的,请提供转考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和成绩证明。
③医药类专业考生需提供实习合格证。
自考办初审上述材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张,同时发放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免考、转考、实习合格证等材料才需要材料袋)各一个,空白《毕业生登记表》两张。
④ 考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⑤ 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带 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 (区自考办审核完后发毕业证时退回)。
⑥学历证明,本次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除了本年度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其余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07715320961,接纳全国申请) 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 )上下载打印的学历注册信息,否则,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3、核对《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或交材料时)提出更正。草表在交材料时请交回。
4、办理毕业证不需要交费。
5、按规定填写好档案袋、材料袋(如果有)和《毕业生登记表》,办证材料必须在办证期间内交回我办审核,档案袋和材料袋内请装好规定要装的材料。
6、我办审核期间如有问题会及时和考生联系,请保持《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7、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1日发毕业证。考生请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我办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领回后交有关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考生请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8、我区本次的毕业数据将于2014年8月15日前上报。网上可查询本次毕业信息的具体时间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确定。
9、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考生必须重新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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