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各开放(公开)学院:
2007年1月和7月我省自学考试分别定于1月12、13、14日和7月6、7、8日举行(其中,中英合作专业的考试时间为三天,其余为后两天),现公布上述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述考试包括部分全国统考课程、主考学校独立办班各专业有关课程、开放(公开)学院各专业有关课程、面向农村开考专业有关课程、中英合作专业有关课程的考试。
二、全国统考课程只接受各专业旧生报考,考场原则上只设在地级市所在地。须在县(或县级市)一级设立考场的,市考办应分别在2006年10月31日和2007年4月30前向我中心书面报告。没有书面报告的,我中心将视为考场设在地级市所在地,在报考系统中关闭县(区、市)考场。
三、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考试只接受经我中心批准的教学班学员报考,凡未经我中心批准的教学点,各市考办一律不得接受报考。
四、开放(公开)学院各专业有关课程考试只接受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汕头大学、湛江师范学院开放(公开)学院全日制教学班以及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相沟通学员报考。考场设置按粤考委[2003]1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面向农村开考的十个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分别见附件八、附件九。经省自考办批准已建立乡镇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名单见附件)的市县,可由当地乡镇服务站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否则,市、县考办应接受考生个人报名。面向农村开考专业考试的考场必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不得设在乡镇服务站。
六、中英合作专业只接受经我中心批准的主考学校及其办学单位学员报考。
七、主考学校独立办班专业、开放(公开)学院专业和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考生,在参加学习期限内,除可参加我省每年1月和7月为其安排的课程考试外,还可参加每年4月和10月自学考试相关课程的考试。
八、上述安排考试的课程,其使用教材分别见附件。
九、上述各专业每年1月和7月的课程考试安排将基本固定。各有关单位拟定的教学计划与当次的课程考试安排如有冲突,须严格按照当次的考试安排执行。
十、上述考试考务考籍工作安排分别见附件。
各市考办应认真做好考试的有关工作,加强考场管理,抓好考风考纪;各开放(公开)学院、独立办班专业教学单位、乡镇服务站要教育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端正考纪考风,配合考试部门做好考试工作。
2007年1月和7月广东省自学考试独立办班专业主考学校及考场分布一览表
面向农村开考专业的乡镇服务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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