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1月招聘人员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4日至2013年1月20。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江宁校区行政楼312室);
报名时间:报名期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②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myrsc@163.comhttp://www.sdsgwy.com/,发送时主题请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格式注明。
③邮寄报名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1168
应聘信函封面注明“应聘材料”,用挂号信或EMS邮寄,报名时请仔细核对邮寄地址,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前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原件。通过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考试方式及组织
(一)本次招聘属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面试之前,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http://www.sdsgwy.com/。
咨询电话:025-52710817
联系人:沈老师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11月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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