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清浦区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的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
2. 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至1994年5月3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 冠照片3张,于2011年4月30日—5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淮安市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解放 西路2-2号)一楼大厅报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淮安市清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接待办节目主持岗位开考比例为1:5)。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 聘。被取消岗位,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填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名时间为5月4日上午8:30—11:00。
已缴费应聘人员于2012年5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二)笔试
(1)报考清浦区接待办节目主持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前(时间、地点报名时另行通知)先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气质、播音主持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该岗位报名资格。
(2)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上午8:30-11:00
地点:江苏省清浦中学。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 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在职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前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清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336301。
2012年淮安市清浦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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