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连云港市连云区2010年招聘46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报名要求
(一)时间2010年5月11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连云区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咨询电话:0518-82312005、传真:0518-82312005。
为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2010年连云区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和应往届毕业生。
一、应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从事教师工作、身心健康。
(一)应往届毕业生
1.应聘幼儿教师、小学英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应聘小学其它学科教师、中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3.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外的,须取得教师资格。
(二)骨干教师
报考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他中小学教师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质课评比、基本功比赛、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人员,不受职称条件限制,均可报名,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不招聘在职教师。
二、招聘职数
三、报名要求
(一)时间
2010年5月11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点
连云区东部城区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5号),咨询电话:0518-82312005、传真:0518-82312005。
(三)要求
符合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发展方向及教师资格相适应的一个岗位。
(四)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材料;201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在职教师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本市在职教师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材料。
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同版照片3张。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对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人社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上课(或说课)形式。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和专业课知识。以1:6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面试人选,并对所有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如果人数不足1:6,按该学科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对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笔试成绩排名在学科岗位计划招聘职数内的,直接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并核减相应的招聘岗位数,如岗位已录满,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考。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从课堂教学、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成绩,以1:3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遴选,确定上课(或说课)人选,如果人数不足1:3,按该学科实有人数参加上课(或说课)。
3.上课(或说课):按照学科(或相近学科)进行分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聘人员上课(或说课)进行评定。
笔试、面试、上课(或说课)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和安排详见《连云区教师招聘工作安排表
五、成绩计算
按综合成绩占60%、上课(说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的总成绩,并设合格分数线,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于报考幼教岗位的,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幼教和学前教育专业优先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学科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同学科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由区教育局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档案审核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职在编教师人事关系转迁手续自行办理)。所有录用人员先聘用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协议,从解除聘用协议之日起停发工资,人事档案转至连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各项考试成绩、体检名单、录用名单均在连云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http://lyedu.lyge.cn)。
八、待遇
2010年录用教师纳入连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统一管理,享受连云区公办教师待遇。
本公告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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