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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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信息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浙江省或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高校师范类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1984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户籍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师范类历届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14年12月13日。

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3日(周六)上午8:30—11:00;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体育馆);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将填写好的《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历届生报名时随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在校期间的各门专业理论课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6倍,为方便安排考试,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社会实践情况、各类荣誉获得情况等进行筛选,按计划招聘人数6倍比例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于12月13日当天下午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说课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说课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求职动机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说课测试对象。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说课测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

说课测试

说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监督电话: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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