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14年10月31日到2014年11月11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6-81667123
通信地址:温岭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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