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8229017,联系人:赵明达。
3、反映情况请本着事实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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