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市城管局纪检组、组织人事处反映。市城管局纪检组、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7892738、87178504。 联系人:刘贵生、郑洁。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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