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
选调条件
1、全县具有全额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范围:计算机相关专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2011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如在镇、乡工作应满5年,即2009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近2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6、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选调办法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委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资格审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笔试面试。(1)经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比例为1:2)。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如报名人数只有1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数必须合格(60分为合格)。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工作将抽调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按德、能、勤、绩、廉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5、公示。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确定拟选调人选, 经公示七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