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速录员岗位共2名。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 2014年浙江省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生源是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浙江)。
2.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以2014年8月18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3. 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在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报考,但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18至35岁(即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2. 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速录技能。
3. 在2014年8月1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5. 诚信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上午9:00--8月19日下午5:00止,其中现场报名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和8月19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到宁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地址: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号);网上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送至宁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邮箱(邮箱:nhfyzzc508@163.com)。
3. 报名办法:
①报考人员须从宁海县人民法院网站(www.nhfy.gov.cnwww.sdsgwy.com)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现场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参加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③报考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4.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 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地点:宁海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的证件:毕业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 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领取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参加速录技能考试。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
速录考试
1. 考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并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民法院网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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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录考试采用听打方式,每分钟播放速度150字,输入方法由考生自选,按准确率计分,满分100分,70分以上者(含70分)进入笔试,不足70分的直接淘汰。速录成绩当场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及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并向其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 考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在资格审查时缴纳。
笔试
笔试按《2014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速录考试和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速录成绩占30%、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40%的比例折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两门成绩=速录成绩*30%+笔试成绩/1.5*40%)
面试
面试按《2014年宁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成绩按速录成绩占30%、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30%组成,即总成绩=速录成绩*30%+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招聘职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以速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速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速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课目。总成绩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及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工作咨询电话:宁海县人民法院政治处0574-59979093,监督电话:0574-5997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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