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大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人员)。
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须符合上述选调范围对象和我市明确的干部调配条件、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须从事地质矿产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二)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地质学、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资源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矿业工程、地质矿产勘查专业毕业;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市国土局组织人事科(矿产管理处2楼205办公室)
办法: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以及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经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不足2人,将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二)考试
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评。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选调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须在成绩公布7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供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而空缺的考察名额,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应在考察3天前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德才表现、选调资格条件以及身体状况等。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允许选调岗位空缺。
(四)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选。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不再递补。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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