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时间:2009年11月30日—12月2日,逾期不再办理。六县考生请和各县招生办(自考办)联系办证事宜。
2、考生请持以下材料申请毕业:①全部单科合格证(仅包括与申请毕业专业有关的合格证,如有单科证缺失,请向我办申请补办)②如有从区外转入广西成绩的,请提供转考材料,包括转考介绍信和单科合格证③医药类专业考生还要提供实习合格证。自考办初审上述材料后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张,同时发放档案袋、材料袋各一个,空白《毕业生登记表》两张。
3、核对《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如有错误请及时(或交材料时)提出更正。草表在交材料时请交回。
4、按规定填写好档案袋、材料袋和《毕业生登记表》,办证材料必须在办证期间内交回我办审核,档案袋和材料袋内请装好规定要装的材料。
5、我办审核期间如有问题会及时和考生联系,请保持《毕业生登记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
6、2010年1月13日发毕业证。考生请持身份证到我办领取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领回后交单位存入个人档案。考生请及时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相关表格、档案袋、材料袋的填写方法和使用方法:
1、档案袋:序号和助学院校 栏不填,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其中 准考证号 请填写新的12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 如果没有请填写家庭住址。毕业证号请参照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上打印的毕业证号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 档案袋内装本人的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③本科毕业的还要装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原件(区自考办审核完后发毕业证时退回)。
2、材料袋:序号栏不填,“申报单位”栏填“柳州市”,其他栏目请如实填写。交回自考办时请在材料袋内装本人的①全部单科合格证②《毕业考核登记表》(如果有)③《毕业实习合格证》(如果有),然后请按草表上打印的顺序装订。如果单科合格证缺失,请先到市自考办补办,然后再装订。
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前请注意看表上的说明!考生应填写的栏目为:①正面的“考生填写栏”②背面的“ 本人简历 ”。填写时请注意:①“姓名”、“民族”、“出生年月”要与身份证上的一致。“籍贯”应填省市+市(县),如“广西柳州”。②“本人简历”应填写本人从小学起到现在的学习、工作历程,若转学或工作调动过多,请有选择地进行填写。如无职业,请写明“待业”③“单位(院系)意见”栏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主要是考生思想品德、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内容,不能留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填好日期。
4、特别强调注意:①《毕业证登记表》需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档案袋及材料袋请考生本人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各项内容要填写正确完整,不能涂改,不能由他人代填。②《毕业证登记表》的“单位(院系)意见”栏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应和其他栏目用同种笔填写)③因《毕业生登记表》需要用计算机打印部分栏目内容,请保持表的平整和整洁,勿折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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