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半年办理毕业登记即将进行。为了保证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条件及要求
1、考生必须通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同时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才能申请办理毕业登记。 办理毕业登记时,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不能请他人代办 。
2、申请专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和本科所学非同一专业的考生,须带专科毕业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从人事档案中复印的,须加盖档案公章)。
注:①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只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须到省教育厅进行验证,并上交验证报告;②需由市考办代办专科毕业证书验证鉴定的考生须将专科毕业证原件交市自考办,并上交其复印件两份,由市自考办代省收验证鉴定费用(本省证书70元,外省证书140元);③已办理专科毕业证鉴定手续者,需出示专科毕业证书鉴定结果及上交复印件。④专科毕业证书上姓名与现用名不符的,须上交公安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3、凡在上半年申请毕业并且需办理转、免考手续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已办妥转考、免考手续,否则市自考办不受理毕业登记。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15日-20日(上午:8 时3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地点: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莞城新风路安靖路13号)。考生可乘坐东莞市城巴11路、21路、22路、24路车,在东莞市经贸中心站下车后,往莞城新风路方向,步行5分钟可到达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200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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