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9名教师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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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聘9名教师和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资格复审时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为准。应聘人员属于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资格复审时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且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护理专业教师、辅导员、机要秘书岗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日止。

健康管理专业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3 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护理专业教师和健康管理专业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高校招聘在线(http://gxzpzx.com.cn/)发布。

报考辅导员和机要秘书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招聘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以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此次招聘中,护理专业教师和健康管理专业教师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员和机要秘书岗位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

(1)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护理专业教师和健康管理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考试方式为试讲+技能操作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占60%,技能操作测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告之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2)笔试

辅导员和机要秘书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综合基础知识等,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

网址:www.nchs.edu.cn http://www.sdsgwy.com/

E--mail:rsc@nchs.edu.cn

联系电话: 0574-88126410 (兼传真)

联系人: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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