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5月31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我单位网站招聘系统投递简历和相关材料(http://hr.nimte.ac.cn/jobview.asp?id=230)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认定此次招聘的技术转移部部长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次招聘信息将同期在中国科学院网站http://www.cas.cn/、中华英才网http://quanguo.chinahr.com/网站上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所人力资源部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部参加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以往工作经历、科技业绩(创新与价值)、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对国内外该学科领域的了解、对研究所科研环境的要求;以及报考者本人的思路与表达能力、团队意识与协调能力、技术水平、工作主动性、精力与体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三)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网址:www.nimte.ac.cn 、www.sdsgwy.com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685112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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