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
文秘岗位。
选调报考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时间满2年以上(2012年4月30日以前录用,其中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在镇街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2、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5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中共乐清市委统战部(台办)办公室(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A633室);联系电话:61880633。
2、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人数不足1: 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选调办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百分制计分,内容侧重综合文字写作应用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分数高低自动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侧重综合素质和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 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
4、选调: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统战部(台办)部务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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