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海宁市质量安全监察大队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首页 > 

公务员

 > 浙江

 > 浙江嘉兴市海宁市质量...

浙江嘉兴市海宁市质量安全监察大队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计划:

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招聘条件:

1.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法学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3.18-40周岁(1973年5月6日至1996年5月6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报考程序与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9日。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插入电子照片,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发至邮箱,上述材料在笔考时带来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材料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通过复审的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2)现场报名:应聘者直接到海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403室报名(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时请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张。

联系地址:海宁市学林街20号

联系电话:0573-87077506(办公室)、13506731717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子邮箱:chenhaodi@haining.gov.cn

考试方法

当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时,采用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二部分,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当报名人数不足1:5比例时,直接采用面试,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相关资讯

最新资讯

网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