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名额
拟选调县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
选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被选调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份后出生),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4月30日止);
3.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街道(乡镇)符合选调条件的工作人员还需满足服务年限及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要求。
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者请认真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团县委党组研究,择优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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