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
在全市范围内选调2名人员从事综合文字和材料写作。
选调要求
1、乐清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满2年以上(2012年4月20日前参加工作,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2、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
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4月24-29日上班时间,到行政管理中心市委办报名(A803室),联系电话:61880818。
2、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笔试
笔试侧重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注:笔试成绩少于75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侧重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等。
(五)选调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市委办班子会议研究确定选调对象,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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