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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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协管员)30名。

报名时间、地点

1. 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海宁市人民路181号1210室),2014年5月4日至2012年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 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洲东路54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1楼),2014年5月9日、16日、23日、30日上午8∶30—11∶30。

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城管工作,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相关具体条件

1. 报考人员如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嘉兴市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2.报考人员如41周岁以上的:

男性41-50周岁(1973年5月4日至1963年5月4日期间出生),须具有嘉兴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 cm以上;

女性41-45周岁(1973年5月4日至1968年5月4日期间出生),须具有嘉兴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60 cm以上。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从优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为准),或退伍军人,具有汽车驾照人员。

招聘聘用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士兵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1寸照片1张,并填写《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社会知识(高中语文、时政、法律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至2014年5月4日,工作满2年及以上人员,综合成绩加2分;退伍军人,综合成绩加3分;至2014年5月4日驾龄满2年及以上人员,综合成绩加2分;具有汽车驾照,至2014年5月4日驾龄未满2年人员,综合成绩加1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加分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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